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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小苟虽然不太和人交际,但是基本的交际礼仪却没少,她留心过后,发现其实这群人根本没有一个和她顺路的,完全就是为了送她而绕路。于是为了表示感谢,向小苟在某次回家路上打包了几十根炸串,分给这群身形庞大的食肉动物。
没有什么比放学路上的小点心更让人开心的了,几个男生吃得大快朵颐,满嘴流油,洛松则把向小苟拉到一边,问:“还会买吃的做谢礼,这么感激啊?你最感谢谁?”
向小苟傻乎乎地笑:“是你啊,我知道都是因为你,他们才愿意带我的。”
洛松勉强满意,从鼻子里“嗯”了一声,说:“那你怎么报答我啊?”
向小苟想了想,眼睛开始滴溜溜地往旁边的商店转。
洛松伸出一根手指把她的脸撇正:“花钱的不要。”
向小苟“啊”了一声,她一时之间,真的想不到了。
洛松小小地叹了口气,说:“你不要操心这些事,我自愿的,他们也自愿的,别有包袱,嗯?不许再乱花钱了。”
他不知道向小苟每天有多少零花钱,这点零食,对他们这群人来说当然不算什么,可是向小苟一个人买,开销也不小。
一次倒也还好了,他就怕这只蠢小狗养成了习惯,以后天天买,到时候没钱,反而把自己饿瘦了。
向小苟用力地点点头,反正洛松说的都是对的。
和洛松比,其他几个男生显然没想想这么多,他们几个都是直肠子性格,吃了好吃的,对向小苟越发热切了,而且相处几次之后,发现这个看似文弱的女生也并没有娇滴滴的难打交道,便一个个地往她跟前凑。
向小苟的那套“洛松偶像理论”已经在这群人中间传遍了,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哈哈哈哈,只除了一个人。
就是洛松的发小,程余光。
他是个长相白净的男生,顶着一头蓬松好看的自然卷,和洛松从小同学到现在,自诩为洛松最亲密的友人,对于横空出现的向小苟,程余光用一种防情敌般的态度防着向小苟。
程余光先是美滋滋地吃完了炸串,然后立刻翻脸,抱着洛松的一只手臂,对向小苟略略略吐舌。
“我才是最崇拜洛松的人,我是洛松的头号小迷弟!”
向小苟傻笑着:“嗯嗯,你是。我不是迷弟,我是迷妹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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